李鐵拐仙翁 降 九十七年六月十四日

福部 第十一章 行善有餘

末法眾生在娑婆世界裡,獲得福報者大有人在,但能惜福的卻少之又少,尤其是能夠知道續耕福田的人,更是微乎其微。

所幸紅塵俗世之中,正法尚稱鼎盛,而有緣人皆能蒙獲蒼天之垂憐,引導聞法、修身以立德;另外,行造諸善事,乃為眾生居住在俗世當中必須施行之一種人生準則與日常必備之行為。

「行善」不見得一定要是富裕人家才能做得的事,而是每一位眾生不論「富貴貧賤」皆能造作之普遍性善德,為何有人對於行善乃能秉持人飢己飢之精神造作?為何有人本身已是三餐不繼,卻能樂於盡一己心力施造善行?此乃眾生深俱「慈悲喜捨」之願力,肯放下我欲,知世間一切皆屬短暫,不能長久,明白及時行善勝於享一時之快活。

能「慈」,所以對於世間萬物皆視若己出,凡年紀比我稍長的男眾,乃視如兄長伯叔一般敬重;凡年紀比我稍長之女眾,則視如姊嫂姑姨一樣予以敬重;有事盡力效勞,不會有所憂慮悲傷,見世間苦難眾生,感同身受,見他受盡苦楚,我心痛徹心扉,不忍其苦,不願世間多災難。於是能夠從心裡散發出一股歡喜之心,為拯濟災難同胞,盡一己能力捨財,以令正在遭逢宿命之受災逢難之眾生,得以因有我喜捨之帶動下,獲得離苦得樂;因我人之慈悲喜捨,故讓災難眾生得以脫離人間苦楚煉獄,令苦獄從心中破滅,登上淨土國度,而效法菩薩,反過頭來能夠學習菩薩救苦救難之精神。而我雖身無一物,卻也知付出,並依從菩薩行者,對其他苦難眾生,盡一己心力去救援,雖然我在財力上無法付出多少,但能付出時間與毅力,去協助苦難眾生遠離苦境;我能盡一己正知見,協助苦難眾生,將心中之苦獄打開,走出災難之陰影。是故,行有餘力,即是「福」之臻也。

行造諸善事,並非一定得非常有金錢,或者要有很多時間及體力,只要眾生秉持大愛精神,將每一位眾生皆視同自己眷屬一樣的對待及關懷照顧,自然任何善行皆能捨予。有些人在生活上並非很寬裕,但是對於施造善行皆能盡其心力,唯恐有此需求者不能等待太久,故行諸善事皆秉持「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精神,如此善者,其福德已不斷在增長中。

修行者,不僅能有行善機緣,更有聞法之殊勝,能修身,能行善,福之不臻也難,但求出於至誠,始知其益,幸福便在其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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