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回夫子 降  九十四年十二月七日

第廿一章 義格

義者,「天下為公」也。有些義德之人存私心用事,對象是公眾利益,卻亦能深具功德,就是「身在公門好修行」之真義,因而未嘗有私下授受之事發生。

昔時,魯公問孔子曰:「弟子孰有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早死,於今亦亡,未聞好學者也。」

何者「不遷怒」?例如:在外經商,常遇客戶登門退貨,或要求取消原先預定好要出貨之訂單,絕對不將一切過失認為是同業競爭或打壓之錯,應該全力要求審明其中因由。並且應該朝自己在哪裡有過失或貨品有何種問題?進而去改進。例如:在外工作,充滿壓力及人事紛爭,回到家絕對不能因為些許細故小事,便將不好之心情與臉色,遷移至對待家人之態度上。

但有些人,分明本身出了過錯,一旦事情被人揭露出來,卻將全部過失怪罪於別人身上,不但本身毫無仁德之心,亦失去禮義之德。

何者「不貳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過錯有分輕重,亦有不是刻意而違犯,亦有被人預謀威權脅迫而作為,或有業過造作於不自知,如此便不違「仁」。

然者,仁義君子,每造作一個行為之前,必定常思進退之門,一言語間必定常審核是正語、偏語,能以身作則,故「克己復禮」,於義未有不盡善。君子者親近「三益之友」,遠離「三損之朋」,而義之彰於益,行於處世之間,無有違也。至公至正,謀天下福祉,恐有稍怠,敢不迅速審理而請其明命,而後施上命於普天下共利之義德也。

況且義者「仁」之不稍離,可離不曰「義」,而無私欲稍存於心,行事在正在公,故曰之「義」也。


上一回  回目錄  下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