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回夫子 降 九十五年五月十七日

第卅六章 體相明

修行者必須明白,人身整個「生命體」乃是(精神界及物質界)所和合而成。

一旦去除〈物質界〉,僅剩餘精神境界,便無所依附;欲求行善乃無能為力,欲求表述心衷,更無從溝通與疏發心思。

若是去除〈精神境界〉僅剩餘(物質境界),亦不過是「行屍走肉」;雖肉身活存,然而若是缺乏(精神資糧與滋潤),人生則失去意義,終日不知所為;或者嚴重些,事事須人奉侍,本身絲毫無法自主,如同行屍走肉,有體無魂。

是故,眾生獲有此一難得之人身,應投入追求(成就佛道)之精神境界,組合成一個生命體,精神喜於學習佛道義理,藉以充實資糧來滋養慧德。在精神界獲得相當資糧後,思維於是產生,再透過〈五塵〉開始「覺照」,知曉利用物質之肉身,普行諸善,進而修行各種性德。「持戒」乃不違犯基本五種戒律「殺、盜、淫、妄、酒」,更普行十善,而能忍辱諸謗及諸不善,知為過去因緣果報平等之故,更能精進修身立德。

諸修行中以(佈施、行善)為最便易及最需要,在未成佛道前,先「廣結善緣」,當然平時熱心服務大眾,及不遷怒於旁人,或不怒顏外露,而影響到他人心地不愉悅,亦是結其善緣,如能普助聖書之流傳,或能濟恤困苦危難,甚而護持三寶,皆仰賴(佈施)之善舉。進一步,如金剛經云:「不住相而佈施」,所謂:「不住相」,乃不因道場之大小或新舊,或僅願供養老和尚,而不肯供養小沙彌,或僅願專供男眾或僅願專供女眾,對資歷深淺及男女眾皆能不起分別心對待;若以分別心對待,供養則淪為不清淨佈施,尚屬「有相佈施」,能破除分別心對待則獲無量功德,智慧方才能產生。是故,〈知學道,能護持,願佈施,肯研悟〉,所得妙智慧無量無邊也。

四大雖然假合,若不藉由假合之體,認真學習,勤奮覺照及盡力行善,終不能成就,脫離物質肉身,精神仍然無所依附,隨業而去,行善修身養性,敢不及時也。

可。本書至此圓滿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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