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古佛 降 九十六年十月十七日

第十二章 短命厄

短命乃是世間人所不樂見,但業力使然,又有何奈?而世人有生命短者,多為宿世累劫以來,所積造「殺生」業愆深重所致。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人生在世,並非重點放於生命的長或短;而是必須把重點放在一生當中,活在社會有無價值性之存在,而不論生命的長短。有人雖然獲得較長之生命,但終其一生,渾渾噩噩,迷愚不堪,雖然生命較長,但慧命淺薄。有人雖然生命短暫,但終其一生,覺悟人生真諦,行菩薩道,雖然其生命不長,但其慧命卻不斷增長,則人生乃日日有價值、天天有利益。

若是生命短暫,以各種方法求得延其生命,雖然表面上生命如願增長,但從此禍患無窮;因為當享之福已在本命內耗盡,接下來多餘的生命,便是「苦」的延續。在過去的時代裡,眾生只要能乞得些微量食物,便能夠維持一日之生命;但隨著新時代的來臨,卻恐怕不易乞食,因為假乞丐的充斥,人人早怕。因此,在科技時代的長壽人,都將面臨著飽不脹、餓不死之困境。

在六年前,台北地區乃有柯某,正值五十歲壯年時期,卻於某日參加友人之婚禮後不久,便因肝疫而臥床,在治療短短二個月內,已花掉不少積蓄,最後仍無法挽回其生命。查柯某為了事業,長期勞碌,並且熬夜加班,經常有通宵達旦之事,乃是不足為奇,本身甚至鮮少休閒,就連春節期間也都只是窩在家中,腦子裡想的是未來要如何發展。因此,積勞成疾,肝臟負荷不了,終於導致肝臟免疫力消失,而不再見到天明的出現。

溯自於柯某過去生中,常上山打獵,而所獵殺之生靈,又多為青壯期之動物,上有雙老待其反哺,下有幼小等待養育;柯某該世因為一己之樂趣,不但使生靈提早結束生命,甚而斷其生靈一家之炊,實在罪過。是以,今世柯某之壽命較短,乃因業報之緣故。

在八年前,台東地區有沈氏,年僅四十三歲便告香消玉殞,但因沈氏自大學以來,樂於學習佛道之法,雖然並無高深智慧,卻也深知世事一切隨順因緣。並且在日常間,除了每日固定之早晚課以外,每日乃能於所得收入中,撥出至少十分之一之金額作佈施;有時開支多時,尚能量力佈施及供養三寶,而其佈施之時,未曾思考過,我這樣佈施能有多少功德?並且未曾思考過,我要在哪個道場佈施才有大功德?

雖然心中不曾有任何執念的佈施,亦能親身參與各道場之活動,暗中則觀察該道場之主持、副主持及監事是否有真心在修行或弘法,或者一心貪圖「名聞利養」;若是真心修行以及認真弘法的,方才會佈施該道場。不僅對佛門如此觀察,就連對道門各宗脈乃至新興宗脈及鸞門都如此謹慎,不但明查暗訪,而且細心觀察主事、副主事及其乩生,有真心辦道者,方才會佈施,並且長期護持。於是在其生命盡時,於睡夢中蒙受《玉皇上帝》親自迎接且在「金闕」褒獎後,再由西方世界諸佛菩薩接引而去。

追溯沈氏過去生中,為官清廉,僅被錯誤情報所影響,而錯殺一人,是故,判一世短命之報;而為官時,護持正法,今生仍保有其法緣。

另於五年前,新竹地區有林某,乃某宮壇之修行者,因長期祈求延壽,本該六十歲壽盡,後來如願延壽。於六十歲之時,所服務之工廠無故結束營業,以致林某從此失業,靠著以前積蓄及退休金而生活。二名兒子,一名車禍半身不遂,要靠林某撫養;一名年僅二十五歲,有吸毒習慣,常對林某索取費用以吸毒,一旦不給則拳打腳踢,後來吸毒的兒子不再與劣友一起吸毒,但此時已耗盡林某一半積蓄;林家長子此時又患急症,時而發作,根本不能工作,亦須靠林某撫養。好景不常,才年餘,林某腎臟又敗壞,須長期洗腎,積蓄花光,一家三口,陷入愁雲慘霧之中,乃靠慈善團體之救助。因為林某過去對慈善志業,視如多餘,從不佈施,亦因為福淺而貴人隱,遇到的都是組織極小之慈善團體,根本無法對林家長期照料,偶而才出現一個小團體前來關懷。有一日眼睜睜見患病的兒子被人誤殺,一名半身不遂的么兒,雙目失明,最後掉在河流,不見蹤影;林某本身則自殺數次皆被救回,最後,還是閻君慈憫不忍林某活受罪,才讓林某應業隨同陰差帶回。

追溯林某過去生中曾為土匪,但能供養三寶,卻喜殺人,積罪連連;並且射獵珍禽異獸,累積殺業不少。本該在五十九歲之時,因病拖磨而喪,只因依止宗教,有造功求壽,在種種因緣之下,乃轉其命格,延長壽命。但此後因果業債逐一成熟,愈老而命愈苦;原本若在六十歲隨順因緣而去,該二名兒子亦不致落此不順命格。

深願世人閱而研之,並且力行改過遷善,以免業力牽纏,縮減壽元,甚至於影響人生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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