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仙師問答

玄女問:南海道友!所謂發放冤親債主索控討報,其年限範圍何在?

菩薩答:冤親債主之領憑索討,依輕重大小可分三年至四、五十年之隨身索討期限。

玄女問:其討報輕重如何?

菩薩答:依所欠之事項不同而有差別,可分人命債(分直接、間接)使之喪亡、(分故意、誤失)使之枉亡;其中直接、故意害命討報較為嚴重,重者可至顛狂如痴,直至喪命,輕者亦導致災劫厄運連連;而間接、誤失害命,亦常使人醫藥罔效,常患無名疾症。再則有施恩未報,欠金錢未歸還或不足,此等討報常以金錢之關卡為最。又有畜道物命之濫殺,或殺害有修靈物,如:狐仙……等,此類常現夢景,及常小病大病不斷。綜合而論,平時至少持誦一部經典及心咒佛號千遍以迴向冤親債主,消業解冤化戾,並同時迴向莊嚴淨土,以做化冤及日後往生淨土資糧。

李生稟:星期三 大勢至菩薩降鸞開示:欲除業障上上之法為慎造業因,俗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弟子愚痴,不知此上上之法如何修?因起心動念無非是業,就連睡覺做夢也無法自主,若非有如佛菩薩之般若智慧,弟子實在想不出凡夫應該怎麼修。恭請菩薩開示!

菩薩答:以最簡便的方法即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凡諸視聽言動,日求中規中矩,常存正大之心,常養浩然正氣,人人若能依循而行,那怕造業有機,因為無念離斷,故念念求合於禮,至正無偏。

李生稟:弟子目前欲從事一新行業,依世俗做法而言,必須預定目標,設定計劃,然後努力去實行,可是佛法教我們要離三心、破四相,恭請菩薩開示,要如何做才能將佛法落實在生活中而不相妨礙?

菩薩答:簡而言之,不因此而心中忐忑不安,僅憑一心之誠為人解說介紹,不因業務而談,一切但憑正心誠意,不做作,不勉強,不誑語妄言,即便離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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