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菩薩 降

第廿四章 戒淫

「淫」者,男女交歡之事也。夫妻交媾名曰:正色,亦名:正淫也。夫妻共欲而行交歡,雖言為倫常,實亦乃淫也。因起於心慾之熾盛而為之,故亦當節制之!

而今所謂「邪淫」者,乃夫妻以外之淫行稱之。世俗人總以為男女交歡,只要兩相情願便可,孰不知已犯邪淫。世人多慾,故喜有大小妻室,乃因身好淫事;而女者亦有多男共處之現象,實廉恥喪亡矣!

世間男女在終日之間,僅為此一淫事,則心神為之迷茫,靈性為之混濁,而致百事無心,淫欲浮現為之當先,故代代熾於一代,好淫之齡早已降至幼孩,怎不令人感慨!再者世間充斥色情刊物、影片……等等,此類淫穢之物可說唾手可得。世人每觸及色情資訊,心中便漸起慾念,久而久之,敢保不犯淫事否?雖然色情資訊處處可見,但只要世人能控制心性,不令凡體故意去接觸色情物件,則欲心何能作用?

再則,男女每犯慾事,無不是身勞氣虛,渾然無所心力於正事。故而有情眾生當戒淫欲,在夫妻生活中亦宜節制房事,以保元氣,而得長生也。

彭祖曰:「國之本,不可喪也!」所謂國之本即為民也,而人身之本即為元氣,而元氣生於精液。現今眾生多好淫事,男子精液洩漏於外,故其本漸失也。至希男眾能戒淫守精固本也,而女眾當自愛其身,女者好淫,恐多招致墮胎之惡業也!是以古云女者罪業重,即在此也。

是以故,至希世間男女各自珍愛,互為設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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