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聖母 降 九十年八月廿九日

第廿六章 義與利

昔時,孔夫子有言:「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大凡有道德修養、心識純正之君子,其言語、身行、造作、待人接物上,必然合於公正、平實,而以公眾利益為考量取擇,甚至於捨自我而為公,惟恐眾人有所不便、有所權益喪失,是以,凡仁人君子必捨小我、以全大我。

因以整個團隊、社會、國家之整體作考量,是故君子常捨己身私慾,廣為群體人類謀更大福利,而此義行必有所捨得個人之執,配合全體意見,然後付諸行動;亦會捨己時間以配合公益活動之推動,亦常會捨己錢財,以使公益事業能得綿延不絕。

對於所捨之時間、金錢、權力、感情等,從生活表面來看,是比他人付出更多,亦即有形物質損耗不少;但是,往往觀察精修此道之人,其生活必定更充滿自在、和樂與滿足,蓋因無所爭、無所執,又能捨得,具有公義之心以付諸行動,不懈不怠,愈挫愈勇,常保情緒之平穩;因此,常可感格上天慈憫,付出三分,而回報以七分,此為真正義行之利也。

反觀,無德小人坐擁高官厚祿而思獨霸天下,不能滿足現有之利益,永遠心存少事高利最好;平時好逸惡勞,食是美餐,衣是華服,住是高樓大廈,行是轎車代步,又有鈔票入袋,何等清閒逍遙,有事經手則草率而應付了事;光陰如梭,一去不回,時時心存邪思、自我、利慾,常以報酬算計所做,不肯用心於事業,腦中盡是被名利所迷昧茫然,一旦福報享盡,將淪落至何種地步,則不可知,此為小人汲汲營求利慾之下場也。

是以故,君子與小人之區分,乃在義與利而已,願世人體悟而慎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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