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聖母 降 九十六年八月四日

第三十三章 淨化環境

「環境」乃是與世人生活息息相關,並且絲毫馬虎不得之事件,眾生每日所面對之生活空間裡,居家環境中,是否經常可見琳瑯滿目之物品。

有些則是分類排序清楚,並且隨時可立即取得所需之物品,而有些則較顯得凌亂無章,有時想拿取些什麼物品?卻任憑怎麼找都無法找到,可笑的是千尋萬找的物品,經常在事後發現被某些(書本或紙張)所覆蓋,可是先前卻怎麼找都找不到,實在是擾人之至。

生活的環境中,無論放置之物品是否能夠(明顯辨識)出該物品之所在,是否有人發現自家〈生活的空間〉愈來愈小,但是〈身外之物〉卻愈來愈多,並且有許多物品僅(使用過數次),甚至於根本(從未使用)過,卻一直放置而閒置著,且任憑生活空間逐漸狹窄。因此,「修身條件」在於使生活環境中挪出更多之空間出來,而空間應如何由窄變寬、變廣,就是要逐漸淘汰居家物品。經常使用之物品當然不可任意丟棄,但是一些以前總認為會使用到,但根本不再使用之物品,理當下定決心清理出來,或分解回收,或送與親友,乃至交由慈善義賣。本身不再使用的貴重東西,藏在家中而不使用,便是「垃圾」;如果贈送慈善團體,有時能造下另一項功德,亦能使生活之環境形成更清新、更寬廣之空間。世人居住其中,不但身心開朗,因為(空氣流通順暢),不再有因為物品堆積而造成細菌滋生之氣味,身體亦能隨之更健康。

此外,與世人切身相關之物,也就是「日常生活必需品」,乃至於「食物」理當準備恰到好處,不宜過多;縱使是(特價品),亦不可購來囤積。因為眾生經常會將生活必需品乃至食物放到(過期腐壞),而未曾去使用;若如此,縱使再怎麼低價位的東西,等到要用時,因為已損壞而必須再次花費購買,根本不划算,反而是浪費,更是損福。

是以故,淨化環境,人人有責;「減少欲求」,乃「修身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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