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難尊者 降 九十三年九月十一日

第十五章 養子不成為何因?前世皆因溺女身

有人養子健朗,有人養子難成,時而逢災遭劫,遇病無法成長,雖有心領養貧童或他家有餘之子以傳承後代,總是結果一樣;或有福份稍具者,尚能孕育女流以慰之,但總盼無男丁。

世間人通常較重男輕女,尤其是華夏民族,自古以來,女子不得從事工商政治,更不得積財,男子除外;女子更無讀書識字之權利,富貴家庭除外;世人較重視男丁,因日後有工作權,能賴以養家活口,而女子終日足不得出戶,無法養家。

是以,古云:「生子雞酒香,生女四塊板」,婦女在家族中之貴賤榮辱,全憑生男或生女而定,一旦生出女胎,便註定一生苦命。甚而常有無奈而狠心將女嬰棄置河流,任其生死,導致怨戾之氣充斥古今。近代在大陸地區,實施一胎化制度,造成遺棄女幼嬰,或有人工墮胎,或有母胎具毀之現象發生,使得怨戾之氣,更難消難釋。

在天竺地方,曾有姓名:魯巴拉,自從結婚以來,數年間方才盼出一胎,卻是個女嬰,看在魯巴拉眼裡,不勝之嘆惜;又過了數載,乃有子息,卻成死胎,一連數載皆有子息,卻僅維持不到五載時光,五子相繼而亡。追溯魯巴拉多生以來,曾經犯有「溺斃女嬰」之業因,形成魯巴拉之未來世中,十有七世乃是無子之報。

以上事例,願大眾知悉因果之報應不爽,深悟男孩、女孩一樣好,不得遺棄子女在外,任其生死漂泊,更不得打胎溺女;若是不遵守,有朝一日苦果必自嚐也。


上一回  回目錄  下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