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九月廿二日

第十一章 懺悔能增福開運

所謂:「懺」者,乃懺其前愆,而「悔」者,悔其後過而不犯同樣之過錯,亦指懺悔造作過之不該做的事件。前者之「懺」,有些超乎虛空界,泛指宿世及現世造作許久以前之業愆;「悔」乃針對悔改當下之錯,或當世近期之錯誤。

人生在世,難免有犯造錯誤之時,而聖賢言:「人不怕犯錯,就怕覺遲;不怕覺遲,就怕知而不肯改過。」而眾生一旦經過省思自我之後,洞悉自己的一切過失,能立即予以誠心懇求懺除,進而悔改過去失誤,子曰:「不貳過」,則能憑此獲得重新做人機會,其福運乃是不可限量的。

在十八年前,於孟加拉,乃有一戶劉姓人家,身為父母的,雖然不是很富裕,對於小孩的教育乃能盡其全力的,給予提供應有之教育水準,不使小孩子輸在起跑點上。劉家有一名長子,乃是收養來的,早期老夫婦原本以為結婚多年,膝下猶虛,打算收養一名小孩,兩老將來也好有個照應;當養子收養後沒幾年,夫婦倆乃意外的懷下頭一胎,前後生下屬於自己的兒、女一對,當然劉家夫婦對待養子亦疼如親生。

怎知某日,無意間劉家長子在找尋課業需要之生活照片時,才發現原來自己是劉家收養的孩子,打從心裡非常不是滋味,並且希望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於是與劉氏夫婦鬧得非常僵硬,更揚言從此互不相干,進而離開劉家在外遊蕩,甚而步入歧途。莫說想要尋找親生父母沒希望,就連想當個自在的青年都沒機會,至此行動皆在黑勢力的控制當中;幾經波折,讓劉家長子歷經人間苦楚,閱覽人生百態,並且從一些誤入歧途的伙伴聊天當中,逐漸明白什麼才是幸福,開始回想往昔種種,及養父母的慈愛關懷,不覺少年悲淚湧上心頭,但此時已然失去自由之身。

在某次的幫派鬥毆事件當中,劉家長子及一些黑幫份子皆被逮捕入獄,但因劉家長子配合警方做污點證人,而警方為了保護證人為前題下,並不使劉某身份曝光,加上劉某的配合,始能順利破案;但因劉某犯了罪是事實,必須做適當的入監服刑,劉某除了老實服刑之外,並誠心的向養父母懺悔,當服完刑期後,養父母早已原諒劉某,重新接受劉某,而弟弟與妹妹亦能夠再度接納劉某。此時兩老早已營商從事貿易,乃全家移民到充滿商機的美國加州去,從此劉家長子便認真且積極學習商務,跟著養父母及一些前輩們跑各種相關門道,不但人脈更寬廣,視野、思惟也更廣闊無邊際。

世間人,為人處世過程不怕有所疏失,但當自己有所疏失,就必須儘快的察覺到,當洞察到自己所犯的一切失誤時,理該盡快予以慚愧心,更謙卑、更虛心的向前輩們請教,並且設法予以弭平失誤所造成的損失或傷害,並且不再重覆同樣的失誤,則能不斷增長福德,更能持續開拓福運人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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