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道院院尊關  登台           985

聖示:為參贊《助建道場護法委員》賜詩及開示元身,以資結緣。

 

本道院院尊關  登台           985

聖示:為參贊《助建道場護法委員》賜詩及開示元身,以資結緣。

賜助建道場護法委員:明哲

詩曰:莊生立志身心善。明白仁慈澤十方。

  哲學廉謙真自在。清心寡欲遍連光。

聖示:元身,彼時在「南天」,爾乃是【金闕】南城門外,負責管理火源的一名尊者。雖然火苗無情,只要善加管理,無情火仍能是助人無數的有情火;由於善於理火,乃修練到全身不怕火,能融合火苗中,不但能(含火、吞火、噴火、造火、旺火),亦能(隱火、遁火)於無形。後來,經常聽聞人間已經道德淪亡,諸惡叢生,於是下凡欲藉護持正法道場,讓正法理諦得以普傳人間,讓人心明白因緣果報之真實可怕,眾生得以(綱常)重拾,以思聖學賢。如今,勉勵「聖凡並進、福慧雙修」,使菩提再現也。